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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保密法”,筑牢保密防线

发布时间:2022-04-18 09:13人气:



一、什么是保密?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保密”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小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大至一个组织、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其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事项或信息,都会根据需要实施“保密”行为。对于个人、家庭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是自发性的。对组织、政党、国家来说,保密就不是自发行为,而是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的,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并且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的,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这种围绕保护国家秘密而进行的有组织的活动就是保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保密法》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二、保密工作方针是什么?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三、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原则是什么?

业务谁主管, 保密谁负责。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分管有关业务工作的领导对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五、公民为什么履行保密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六、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1)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2)《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4)《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七、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八、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国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九、个人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责任者本人应采取什么措施?

个人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责任者本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事件的具体情节如实报告本单位保密组织;需由公安机关破案的,要同时向发案地点的公安机关报案。

(2)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十、各机关、单位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各机关、单位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同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需由公安机关破案的,要同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作出适当处理。




北京世纪君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公司涉及军工三证等军密、国密资质咨询指导,定制化保密培训、各类安保产品销售等。是一家为企业提供保密工作咨询性服务的服务平台。公司专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一级、二级、三级和国军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承制名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条件备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乙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乙级等军密国密资质的申请、复审等业务的咨询指导。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密教育培训、企业保密管理咨询和军民融合科技咨询服务、涉密场所(保密室)建设、安全保密产品和涉密运行维护等服务。与多家法定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型式试验机构形成了合作互信关系,以便于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动向,知悉每一位客户所处行业动态,确保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专业、最权威的企业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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