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国家秘密的概念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基本范围
国家秘密知识(一)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概念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
关于国家秘密概念的规定
国家秘密的法定概念由3个要素构成,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2
一、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秘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根据涉及的利益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所在。国家安全和利益,主要包括国家领土的万政府、主权独立不受侵犯,国家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不受破坏等。
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构成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确定国家秘密是一种法定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依照法定程序”,是指根据定密权限,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做到权限法定、依据法定、内容法定、标志法定。
三、在一定时间内仅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构成国家秘密的时空要素。“在一定时间内”表明国家秘密有一个从产生到解除的过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表明国家秘密应当而且能够限定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这也是秘密之所以为秘密的关键所在。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基本范围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1
关于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规定
一、以列举方式规定国家秘密主要产生于政治、国防军事外交外事、经济、科技和政法等领域。这些领域中的事项,只有具备国家秘密本质属性,即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才能确定为国家秘密。
二、明确政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关系。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政党秘密中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当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
北京世纪君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公司涉及军工四证等军密、国密资质咨询指导,定制化保密培训、各类安保产品销售等。是一家为企业提供保密工作咨询性服务的服务平台。公司专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一级、二级、三级和国军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承制名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条件备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乙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乙级等军密国密资质的申请、复审等业务的咨询指导。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密教育培训、企业保密管理咨询和军民融合科技咨询服务、涉密场所(保密室)建设、安全保密产品和涉密运行维护等服务。与多家法定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型式试验机构形成了合作互信关系,以便于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动向,知悉每一位客户所处行业动态,确保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专业、最权威的企业顾问服务。
www.shijijunda.com
看到这里,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保密资质的办理时,只有按照相关的办理流程来进行才可以。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专业的指导老师。
欢迎致电北京世纪君达,详询 13522228248我公司十年经验,超高的通过率,专业咨询指导,为您腾飞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