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现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行 “两证合一” 政策,一次审查作出结论,发放一个证书,即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那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填写申请
根据资格审查的要求,申请单位应确定申请的装备单位类别、装备承制性质与资格审查类型等。按照应具备的要求,逐一检查完善必要的条件,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完成相应的保密认证或保密要求,需要许可的产品完成许可审核情况等,以及相关的文件材料。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填写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填写方法见如何填写《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宣讲视频。
2、提交申请
申请单位在完成申请准备后,根据本单位申请的产品专业和所在地域向相应的受理点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申请单位如果对向如何受理点提交申请不明确的可向综合受理点咨询协调。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的如果其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范围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且尚未取得许可的,在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同时,应在受理点指导下同步向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
3、组织审查
申请单位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后,由军方组织审查组对申请单位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和军方其他要求等七个方面。
通过审查的单位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并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